答:巡檢項目有:
① 直流母線電壓應正常。浮充電流應適當,無過充電或欠充電現象;
② 測量各種參數。浮充電時,電池電壓應保持在2.1~2.2V,充放電電壓不得低于1.8~1.9V,電解液的比重應在1.215~1.229之間,液溫應保持在150~350C之間;
③ 檢查極板顏色是否正常,有無斷裂、彎曲、短路及有效物脫落等現象;
④ 木隔板、鉛卡子應完整,無脫落現象;
⑤ 液面應高于極板10~20毫米;
⑥ 蓄電池外殼應完整,無傾斜,表面應清潔;
⑦ 各接頭連接應緊固,無腐蝕現象并涂有凡士林;
⑧ 通風及其附屬設備應完好;室內無強烈氣味;蓄電池室溫度應在100~300C之間;
⑨ 浮充設備運行正常;
⑩ 直流系統絕緣良好;
⑾ 對堿性蓄電池還應檢查瓶蓋是否擰好,出氣孔應暢通。